未成年人能不能整形?全国人大代表王家娟建议,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增加相应规定,像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一样禁止美容整形手术,对于违反规定的家长和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严惩,让未成年人远离这些风险,更好地健康成长。
对于很多整容的人而言,整容是一场梦,是一场让自己变美的梦。
王家娟近日在接受《法制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,近年来,整容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,很多未成年人都在做整容手术,甚至已经形成一股风气,但其中的风险却经常被忽略。
王家娟建议,对于未成年人整容的现象,法律应跟上监管步伐。一方面,对整容情形作出明确规定,除了因为先天性缺陷等原因进行的医疗性整容以外,严禁对未成年人进行美容整形。另一方面,明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、整形美容机构的法律责任,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。
整形日益低龄化,人大代表建议禁止未成年人整容
“建议立法对未成年人整容的情形作出规定,既要保证医疗性整容的严格实施,也要对美容整形作出禁止性规定。同时,要建立起严密的责任体系,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。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法庭庭长助理舒锐说。
近年来,医疗美容消费的群体在不断扩大,且呈现出年轻化趋势。
一家医疗美容网站去年发布的《新氧2018年医美行业白皮书》显示,当前中国有近2000万医疗美容消费群体,90后已是整容整形绝对主力,00后开启医疗美容消费的势头比90后更强。从近两年消费数据看,医疗美容成为00后的日常生活方式这一趋势端倪已现,而且愈演愈烈。
“我也注意到,有很多学生去割双眼皮、文眉、漂唇、扎耳洞,有的孩子甚至十来岁就会去文眉。”王家娟说。
王家娟认为,针对兔唇等一些生理缺陷进行的医疗性整容,是有必要也应当允许的,要让孩子们通过手术能够更加健康、更有尊严地活着。但如果只是为了崇拜明星、变得好看而去整容,并不可取。
舒锐同样认为,美容整形手术不仅让未成年人承担了非必要的风险,更重要的是,即使是监护人也没有权利为孩子作出决定。例如,监护人带孩子去割了双眼皮,但孩子长大后却喜欢单眼皮,孩子该如何维权?非必要的整容,实质上是在剥夺孩子选择美的权利。
在王家娟看来,未成年人的身体还处于生长发育阶段,容貌和骨骼等组织还未发育成熟,过早做整容外科手术不利于身心健康。而且,由于未成年人的审美观还未成型,一旦做了整容手术,以后可能会因为审美观念的改变而后悔莫及。
广州立法不提倡未成年人整容
“有风险的领域,就可能存在人们权利的丧失、权益的被剥夺,法律就应该及时介入,通过制度设计来规避、降低风险。面对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风险更应如此。”舒锐说。
然而,目前而言,各类全国性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法律对此均未涉及。
在地方立法中,也只有广东省广州市在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》中明确,不提倡未成年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,未成年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医疗美容的,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未成年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前,应当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、禁忌症、医疗风险等事项。
在舒锐看来,广州市的这一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,但仅仅用提倡性法律规范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,力度还远远不够。
“在未成年人整容这件事情上,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是家长。”舒锐说。
民法总则规定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,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;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
“可见,如果未成年人有权整容,决定权也在家长。”舒锐解释说。
舒锐认为,有必要通过立法,采取列举方式,严格规定哪些项目是允许孩子实施的医疗性整容,对于这种或许是必要的风险也需要设定严格程序,保障安全,更应充分实现家长知情权以供其作出更加符合孩子权益的决策。而对于那些让孩子承受不必要风险的美容整形,则应该像杜绝孩子抽烟、喝酒那样一刀切地禁止,对于违反规定的家长和医疗机构,更应建立起民事、行政乃至刑事的全方位责任体系,为未成年人编织起保护网。
王家娟建议,将来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增加相应的规定,像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一样禁止美容整形手术,对于违反规定的家长和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严惩,让未成年人远离这些风险,更好地健康成长。
不知道大家是什么看法呢?未成年人是否禁止整形呢?当然,这个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去思考,但整形一定要谨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