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月拨付,落实到位!
财政部日前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经费保障,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。 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 要突出重点支出 《通知》指出,要按照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的总体要求,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,重点用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、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、疫苗和接种以及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所需支出。 同时,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建设投入,重点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,做好农村地区急诊急救、重症等资源横向统筹和扩容改造。 支持地方使用政府一般债券、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建设,做足医疗救治特别是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,着力保障好群众看病就医需求,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 医院补助资金 要限期拨付到位 《通知》明确,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,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多渠道筹措资金,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,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,集中力量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。 适应当前应急需要,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,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,建立完善防疫物资、医疗救治物资等急需资源政府采购“绿色通道”,决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。 本着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的原则,对于已明确的医院补助资金,要限期拨付到位,拖欠的要尽快拨付,帮助医院疏解困难,确保正常运转。 需要紧急配置的资产,简化配置审批程序,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,快速高效配置,统筹调配使用。 强化医务人员 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发放管理 《通知》指出,各级财政部门要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,建立工作机制,及时有效回应各方关切,落实好患者救治、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以及疫苗接种等政策,确保相关政策有序衔接、平稳过渡。 要配合医疗保障、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患者救治费用结算流程,准确核算医保支付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,确保患者救治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。 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卫生健康等部门,强化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发放管理,细化工作方案,确保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落到实处。 对于经审核认定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,同级财政部门要按月及时拨付。 继续做好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疫苗和接种费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,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,切实保障疫苗经费需求。 加强事前、事中和事后监管 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大力支持疫情防控、管好用好防控经费的重大意义,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又好又快拨付、安全合规使用,确保疫情防控补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。 要严肃财经纪律,加强事前、事中和事后监管,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,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、挤占、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。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做好资金的追踪问效,必要时开展抽查。 对挤占挪用、截留侵占、虚报冒领、违规发放的情况,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 多省通知 明确医务人员工作补助发放事宜 福建 1月12日,福建省财政厅专门下达5.6亿资金,向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。 文件专门强调,补助范围包括截至2022年12月31日,福建全省各级公立医院、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、护、药、技等岗位在岗医务人员。 人员类别以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准,不受编制、身份等限制。 补助资金以补助范围的人员为基数,按照人均5000元标准发放,具体由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制定分配方案。 此前,上海、浙江、四川德阳等多省市都已发布通知,明确了医务人员工作补助发放事宜。近期又有江苏、拉萨等多地落实医务人员工作补助。 江苏 江苏南京、无锡、盐城纷纷发布了有关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通知,要求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、落实卫生防疫津贴。 也有众多来自江苏的医务人员晒出了补助到账的截图,其中还包括了实习生。 拉萨 1月12日,拉萨市已按照每人每天200元和300元的标准,为全市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工作补助1亿余元,据悉,目前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,并将全部发放到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