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2-12 阅读量:
2017年3月22日,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(京政发(2017)11号)。根据《方案》要求和相关部署,2017年4月8日零点起,所有在京公立医疗机构都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。
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:取消药品加成、挂号费和诊疗费,增设医事服务费;实施药品阳光采购,降低药价;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。
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,实施价格有升有降的调整。按照“总量控制、结构调整、有升有降、逐步到位”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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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收费标准
项目名称 | 计价单位 | 收费标准(元) |
普通门诊 | 人次 | 50 |
副主任医师 | 人次 | 60 |
主任医师 | 人次 | 80 |
知名专家 | 人次 | 100 |
急诊 | 人次 | 70 |
住院 | 人次 | 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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